1月7日12点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津CC***的四轴货车,驶入衡水西ETC车道,但是车道报警并自动拦截,于是该车反复几次进出车道尝试通过,收费员发现异常后立刻通知班长并引导至人工车道进行收费。
当班收费员先是查看了系统内显示数据得知,该车入口录入车型为二型货车,按照入口车型车辆应缴通行费242.52元。随后收费员仔细查看了车辆特征,同时让司机出示行车本配合检查,经核查发现此车确为四型货车。收费员将这一结果告知司机并耐心细致的向司机解释了车型划分和认定标准,最终司机表示了理解和认可,按实际车型足额缴纳通行费401.81元,成功追缴159.29元。
正确谨慎识别车辆信息,做好收费员职责,既是对自身工作的负责,也是对广大司乘人员的一种合法权益的保护。随着高速快速发展,维护良好有序收费运营环境仍需我们与司乘人员共同努力,做好双方权益的保障。(王朝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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